湖北省17个县市区试点建设新型农房
农村住房没有特色,缺少品位与文化,大多“千房一面”。5月29日从省住建厅获悉,我省在17个县(市、区)开展农村住房建设试点,两年左右建设一批功能现代、风貌乡土、成本经济、结构安全、绿色环保、体现各地特色的宜居型示范农房。
根据《湖北省农村住房建设试点方案》,除新洲区、襄城区、老河口市、松滋市、远安县、枝江市、竹山县、竹溪县、钟祥市、罗田县、赤壁市、随县、广水市、宣恩县、仙桃市、潜江市、天门市等17个省级试点外,各市(州)年内将再选定1-3个县(市、区)开展试点。据悉,我省将推荐3-5个县(市、区)申报国家农村住房建设试点县。
长期以来,农村住房通常是农民自己动手或请农村工匠凭经验设计、建造,大多“千房一面”,难以形成有特色的乡村风貌。
新型农房什么样?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新型农房既要充分挖掘当地文化特色,又不能一味追求复古;既要引入现代元素和现代功能,又不能“千房一面”;既要注重村庄整体建筑风貌的统一性,也要注重农房单体的个性化。
据介绍,试点地区将编制农村住宅推广图集,免费提供给村民。试点县(市、区)可与设计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合作,组织建筑设计专业力量、技术骨干下乡对口帮扶,实地指导农房设计、建设,还可邀请行业专家授课、聘请地方设计人员指导、吸收专业对口大学生回乡等,充实基层技术力量。
省住建厅称,试点中将发挥农村建筑工匠作用,通过发放小额误工补助、受训后颁发结业证书等措施,对农村建筑工匠开展培训,培养一批既掌握现代建造技术又熟悉乡土技艺的工匠;鼓励热爱乡村的建筑设计师、监理工程师、乡贤能人及有经验的农村建筑工匠承接农房及配套工程建设。试点中,将推广现代化建造方式,如可再生能源、装配式建筑等,也保护、传承传统建造方式。
据悉,有关方面着手建立农房建设管理制度,“联审联批、限时办结”,让农民“最多跑一次”。通过村民自治公约、协议约定等方式,约束村民按图建房。
省住建厅将对取得明显成效的试点县(市、区)“以奖代补”予以支持,有条件的试点县(市、区)可出台农房建设试点奖补办法,对按照设计和规定建房的农民予以奖励。
相关阅读
-
取消住房限售又收回,“朝令夕改”影响公信
■ 观察家 限售或者取消限售,得有个前提:充分论证、调研,... -
装配式建筑:“搭积木”没想的那么简单
尺寸标准化、组件模块化、施工简单化……乘着宏观政策东风,装配式... -
网络虚假房源还得治(网上中国)
缺乏审查准入机制 租房信息真假难辨 网络虚假房源还得治(网... -
房住不炒红线紧绷 房贷政策趋向收紧
多地房贷利率上浮迹象明显。《经济参考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 -
农户宅着赚钱 商家拎包入住
向阳花海 农家院喜获丰收 乌尔禾魔鬼城 八匹马市场开... -
上海今起执行“最严垃圾分类”:个人扔...
今日起,被称为史上最严垃圾分类措施的《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