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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金领取条件有哪些?失业补助金申领即将结束

2020-12-07 10:26:56    来源:亳州晚报

记者从市社保局了解到,我市失业补助金申请时间将于今年12月31日截止,请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尽快申领。

据了解,失业补助金的补助对象为,2019年以来在我市参加失业保险,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且至今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2019年以来在我市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至今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发放标准为,对2019年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累计缴费不满1年的按300元/月计发,累计缴费1年以上(含1年)按450元/月计发;对2020年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累计缴费不满1年的按350元/月计发,累计缴费1年以上(含1年)按500元/月计发。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按规定享受价格临时补贴,但不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人社政务服务平台等渠道向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补助金申领手续。另外也可到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现场申领。在市直参保且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携带本人社保卡到市社保局三楼服务专窗进行办理。

市社保局工作人员提醒,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的,停发失业补助金。失业补助金申领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只可申领1次。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限不核减参保缴费年限,自审核通过次月起按月发放到个人社保卡中。

据介绍,截至12月6日,亳州市已为1762名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205.76万元。 (柴涛 徐廷军 记者 李锦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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